作者: 喬納森·愛德華滋
轉換日期: 2026-05-18
C: 檔案,喬納森 - 論三位一體
論三位一體之未出版論文
喬納森·愛德華滋
當談及上帝的幸福時,通常會說上帝在享受祂自己、在完美地觀看、無限地愛慕並喜悅祂自己的本質與完全中,是無限幸福的。因此,必須假定上帝永恆地、持續地擁有一個最完美的自我觀念,彷彿一個祂自己的精確形象與表徵,永遠呈現在祂面前並被實際觀看。由此產生了神性中一個最純粹、最完美的行動或能量,這就是神聖的愛、滿足與喜樂。上帝對祂自己的認識或觀看,必然被理解為與祂單純的直接存在有所區別。必須有某種東西與我們的反思相對應。我們反思自己的心靈時,反思本身帶有某種不完美。然而,如果上帝觀看祂自己,並從中獲得喜悅與快樂,祂就必須成為祂自己的客體。這其中必須存在一種二重性。有上帝,也有上帝的觀念——如果將純粹屬靈的觀念稱為「觀念」是恰當的話。
如果一個人能對他心靈中發生的一切,對所有觀念和活動的系列,在秩序、程度、環境各方面,以及在任何特定的過去時間段(例如過去一小時)內,都擁有絕對完美的觀念,那麼他實際上就等於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重新經歷了過去一小時的自己。如果一個人能夠透過反思,完美地沉思他心靈中一小時內的一切,如同它存在時的樣子,並且在它首次直接存在於那裡時同時沉思;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對每一個思想在它存在的那一刻或那些時刻,以及對每一個活動在它存在的那段時間內,都擁有完美的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並持續一小時,那麼這個人在那段時間內實際上將是兩個人,他確實會是雙重的,他會同時存在兩次。他對自己的觀念將會是另一個他自己。
請注意,我所說的對我們心靈中發生之事擁有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並非僅指意識。一個人對自己擁有觀看、反射性或沉思性觀念,以至於能喜悅於自己的美麗或卓越,與單純的直接意識之間存在巨大差異。或者,如果我們所說的「意識到我們心靈中之物」除了單純地存在於我們心靈中之外還有其他含義,那它不過是一種透過反思來觀看或沉思所發生之事的能力。
因此,正如上帝以完美的清晰、豐滿和力量理解祂自己,觀看祂自己的本質(其中沒有實體與行動的區別,而是完全的實體和完全的行動),上帝對祂自己的那個觀念,絕對就是祂自己。這種對神聖本質的表徵,就是神聖本質的再次呈現:因此,上帝對神性的思考,必然會產生。由此,另一個位格被生出,那是另一個無限、永恆、全能、至聖的上帝,是同一位上帝,是完全相同的神聖本質。
這位位格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是上帝的獨生愛子;祂是上帝對祂自己所擁有的永恆、必然、完美、實質性且位格性的觀念;而聖經的話語似乎充分證實了這一點。
沒有什麼比聖經對上帝之子的描述更為契合了,祂具有上帝的形像,是上帝精確而完美的形象與表徵:林後 4:4 「免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腓 2:6 「祂本有上帝的形像。」西 1:15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來 1:3 「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基督被稱為上帝的面(出 33:14):原文中的「臨在」一詞(英王欽定本)意指面容、外貌、形狀或顯現。那麼,對於上帝而言,還有什麼能比上帝對祂自己完美的觀念更恰當、更合適地被稱為「面」呢?透過這個觀念,祂每時每刻都能觀看祂自己的本質:這個觀念就是上帝的「面」,上帝看見它,如同人照鏡子看見自己的臉一樣。這是上帝永恆地向自己顯現的形狀或外貌。原文詞根的意思是「看」或「觀看」:那麼,上帝以如此卓越的方式所看或所觀看的,還有什麼能比祂自己的觀念,或祂所觀看的那個完美的自我形象更甚呢?這就是上帝臨在中卓越之處,因此被稱為上帝臨在或面容的天使(賽 63:9)。然而,上帝之子是上帝永恆而完美的觀念,這一點在上帝的話語中還有更明確的啟示。首先,基督被稱為「上帝的智慧」。如果聖經教導我們基督與上帝的智慧或知識是同一位,那麼它就教導我們祂與上帝完美而永恆的觀念是同一位。正如我們已經觀察到的,它們是同一位,我想沒有人會否認。但基督被稱為上帝的智慧(林前 1:24,路 11:49,比較太 23:34);而且基督在箴言書中,尤其是在第八章,以「智慧」之名說了多少話啊。
神性藉由上帝愛慕祂自己的觀念,並在那個觀念中以獨特的實存或位格顯現出來,由此產生了一個最純粹的行動,父與子之間在彼此相愛和喜悅中,升起了一種無限聖潔的能量,因為他們的愛與喜樂是相互的(箴 8:30)「那時,我在祂那裡為工師,日日為祂所喜愛,常常在祂面前歡樂。」這是神聖本性永恆、最完美且本質的行動,其中神性以無限的程度和最完美的方式運作。神性完全成為行動,神聖本質本身流溢而出,彷彿在愛與喜樂中被呼出。因此,神性以另一種實存方式呈現,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即聖靈,由此產生,也就是行動中的神性,因為除了意志的行動之外,沒有其他行動。
我們可以從上帝的話語中得知,神性或神聖的本質與實體存在於愛中。(約壹 4:8)「不愛的人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我認為,在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中,清楚地暗示了聖靈就是那愛,如同在第12和13節所說:「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了。」這兩節經文的論證是相同的。在第12節,使徒論證說,如果我們裡面有愛居住,我們就有上帝居住在我們裡面;在第13節,他透過「愛是上帝的靈」來闡明這個論證的力量。既然我們有上帝的靈居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有上帝居住在我們裡面,這假定上帝的靈就是上帝,是已被承認和接受的事實。這也清楚表明,上帝居住在我們裡面,與祂的愛或祂所施行的愛在我們裡面,是同一件事。在上一章的最後一節,也以同樣的方式暗示了這一點。使徒在前面的經文中,從第18節開始,一直在談論愛是真誠和蒙上帝悅納的確切標誌,他在最後一節總結說:「從此就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聖經在許多地方似乎將基督徒的愛說成是他們裡面上帝的靈,或者至少是聖靈在靈魂中最主要、最自然的呼吸和行動。(腓 2:1)「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慰,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滿足。」(林後 6:6)「藉著清潔,藉著知識,藉著恆忍,藉著恩慈,藉著聖靈的感化,藉著無偽的愛心。」(羅 15:30)「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上帝。」(西 1:8)「也把你們在聖靈裡的愛告訴了我們。」(羅 5:5)「因為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加 5:13-16)「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若相咬相吞,就要小心,免得彼此消滅。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使徒論證說,基督徒的自由不會導致放縱肉體的情慾,彼此相咬相吞等等,因為愛心這個成全律法的原則會阻止這些行為;在第16節,他用其他話語重申了同樣的觀點:「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聖靈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職責是安慰和喜悅上帝子民的靈魂,因此祂的一個名字是保惠師,因此我們有「在聖靈裡的喜樂」這個說法。(帖前 1:6)「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羅 14:17)「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徒 9:31)「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這與聖靈是上帝的喜樂和歡愉多麼吻合啊!(徒 13:52)「門徒就被喜樂和聖靈充滿」——我認為這意味著他們被屬靈的喜樂充滿。
這也由聖靈的象徵——鴿子所證實,鴿子是愛或愛人的象徵,在聖經中也是如此使用,尤其在雅歌中經常如此(歌 1:15)「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好像鴿子眼。」即「愛的眼睛」,又見歌 4:1,同樣的詞語;歌 5:12,「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鴿子眼」;歌 5:2,「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歌 2:14 和歌 6:9;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麼在所有鳥類中,只有鴿子(除了麻雀在痲瘋病單一情況下)被指定獻為祭物的原因,因為它的純潔無瑕,也因為它是愛的象徵,而愛是對上帝最可悅納的祭物。聖靈在基督受洗時,以這種形像從父降臨在基督身上,象徵著父對子無限的愛,子是真正的「大衛」,或「蒙愛者」,正如我們之前所說。
同樣的,聖靈以鴿子的形狀從父降臨到子身上,所呈現的視覺景象,與當時的聲音所呈現的視覺景象,都象徵著同一件事,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上帝的愛或祂的慈愛與聖靈是同一位,這似乎在詩 36:7-9 中清楚表明:「上帝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希伯來文作「何其珍貴」)!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希伯來文作「被澆灌」),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無疑,這裡所說的寶貴慈愛、上帝殿裡的肥甘、祂樂河的水、生命泉源的水以及上帝的光,都是同一件事;由此我們得知,存放在上帝殿中的聖膏油,是聖靈的預表,代表了上帝的愛;而啟示錄第22章所說的「生命水的河」,從上帝和羔羊的寶座流出,與以西結所見的活水和賜生命的水異象是同一件事,這裡(詩 36)被稱為「生命的源頭和上帝樂河的水」,就是上帝的慈愛。
但基督自己明確教導我們,屬靈的泉源和生命水的河是指聖靈。(約 4:14;約 7:38-39)。這裡所說的上帝樂河的水與啟 22:1 所說的生命水的純淨河是同一件事,如果我們將這些經文與啟 21:23-24;啟 22:1,啟 22:5 進行比較,將會得到極大的證實。(參閱第21、23、24章的註釋)我認為,如果我們比較這些地方並仔細權衡,我們就不能懷疑這首詩篇所指的幸福與那裡所說的是同一種幸福。)
因此,這與聖經中關於聖靈所使用的比喻和隱喻非常吻合,例如水、火、氣息、風、油、酒、泉源、河流、傾倒而出、澆灌而出,以及呼出。還有什麼屬靈的事物,或屬於任何屬靈存有的事物,能如此自然地與這些比喻相符,如同與靈的情感相符呢?情感、愛或喜樂,可以說像水一樣流出,或像氣息或風一樣呼出。但如果說一個觀念或判斷流出或呼出,聽起來就不那麼恰當了。
說情感是溫暖的,或將愛比作火,這並沒有什麼不同,但對知覺或理性這樣說就不自然了。說靈魂在情感中傾瀉而出,或愛或喜悅被澆灌出來,似乎很自然(羅 5:5)「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但這與屬靈存有的其他任何事物都不相稱。
這就是啟示錄第22章所說的「生命水的河」,它從父和子的寶座流出,因為活水或生命水的河就是聖靈,這是同一位使徒自己的解釋(約 7:38-39);而聖靈是上帝無限的喜悅和快樂,所以這條河被稱為上帝樂河的水(詩 36:8),而不是上帝的樂河,我認為這與上帝殿裡的肥甘意義相同,那些信靠上帝的人將被這肥甘澆灌,而上帝殿裡的肥甘,我認為象徵著油所預表的事物。
聖靈是上帝的愛與喜悅,這得到證實,因為聖徒與上帝的相交在於他們分享聖靈。聖徒的相交有兩方面:一是他們與上帝的相交,二是他們彼此的相交(約壹 1:3)「使你們與我們一同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相交是共同分享美善,無論是卓越還是幸福,所以當說聖徒與父和子相交時,其意義是他們與父和子一同分享他們的美善,這美善或是他們的卓越和榮耀(彼後 1:4)「使你們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來 12:10,「使我們得與祂的聖潔有分」;約 17:22-23,「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或是他們的喜樂和幸福(約 17:13)「使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
然而,聖靈既是上帝的愛與喜樂,也是祂的美麗與幸福,而我們與上帝的相交,就在於我們分享同一位聖靈:(林後 13:14)「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使徒在此所祝願的並非不同的恩惠,而是同一位聖靈:在分享聖靈中,我們擁有並享受父與子的愛與恩典,因為聖靈就是那愛與恩典,因此我認為,在前面提到的約壹 1:3 中,我們被說成與子相交,而不是與聖靈相交,因為我們與父和子的相交,就在於與他們一同分享聖靈。
在此,我們與子相交的卓越之處也在於我們同飲一位聖靈。這是他們所有人都聯合其中的共同卓越、喜樂和幸福;它是完全的連結,藉此他們在父和子裡面合而為一,如同父在子裡面一樣。
我想不出使徒保羅在書信開頭祝願「恩惠平安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而從未提及聖靈的任何其他合理解釋——我們在他的書信開頭的問安中發現了十三次這種情況——除了聖靈本身就是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愛與恩典;而在他哥林多後書結尾的祝福中,雖然提到了三位一體的所有位格,但他祝願恩典和愛來自子和父,在聖靈的相交或分享中,祝福是來自父和子在聖靈裡。但來自聖靈的祝福就是祂自己,是祂自己的交通。基督應許祂和父會愛信徒(約 14:21,約 14:23),但沒有提及聖靈,而且基督的愛和父的愛經常被明確提及,但從未提及聖靈的愛。
(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從未聽說聖靈愛父或子,或子或父愛聖靈,或聖靈愛聖徒的原因,儘管這些事情經常被歸於其他兩位位格。)
我認為這就是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的那蒙福的三位一體。父是神性以原始、無源且最絕對的方式存在,或神性以其直接存在的方式。子是神性藉由上帝的理解,或擁有祂自己的觀念而產生,並存在於那個觀念中。聖靈是神性以行動的方式存在,或神聖本質在上帝對祂自己無限的愛與喜悅中流溢而出並被呼出。我相信整個神聖本質確實且明確地存在於神聖觀念和神聖愛中,並且它們各自都是獨立的位格。
神學家們有一個格言,即上帝裡面的一切都是上帝,這必須理解為真實的屬性,而非單純的樣式。如果有人告訴我,上帝的不變性是上帝,或者上帝的無所不在和上帝的權柄是上帝,我將無法理解他所說的任何合理意義。對我來說,說上帝的不改變是上帝,或者上帝無處不在是上帝,或者上帝對受造物擁有治理的權利是上帝,聽起來都不太恰當。
但如果其意是指上帝的真實屬性,即祂的理解和愛是上帝,那麼我們所說的或許能在某種程度上解釋為何如此,因為神性在它們之中獨特地存在;因此它們是獨特的神聖位格。
我能想到的一個主要反對意見,是關於聖靈的位格性——這個體系似乎與「位格是擁有理解和意志的存在」這一事實不太相符。如果神性中的三位都是位格,他們無疑各自擁有理解,但這使得理解成為一個獨立的位格,愛成為另一個位格。那麼,這個愛如何能被說成擁有理解呢?(在此我要指出,神學家們通常不認為這三位擁有三個獨立的理解,而是一個且相同的理解。)
為了澄清此事,讓我們思考,整個神聖職分被假定真實且恰當地存在於這三者之中,即上帝、祂的理解和愛,並且它們之間存在著如此奇妙的聯合,以至於它們以一種不可言喻、不可思議的方式彼此合一,所以一位擁有另一位,他們在彼此之中相交,並且可以說彼此互為謂語;正如基督論及祂自己和父時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同樣也可以說三位一體中的所有位格,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聖靈在父裡面,父在聖靈裡面,聖靈在子裡面,子在聖靈裡面,父之所以理解,是因為作為神聖理解的子在祂裡面,父之所以愛,是因為聖靈在祂裡面,同樣子之所以愛,是因為聖靈在祂裡面並從祂而出,同樣聖靈或存在的神聖本質是神聖的,但之所以理解,是因為作為神聖觀念的子在祂裡面。
理解可以歸於這種愛,因為它是理解的愛,無論是客觀上還是主觀上。上帝愛理解,而那理解也流溢於愛中,因此神聖的理解存在於以愛存在的神性中。這不是一種盲目的愛。即使在受造物中,意識也包含在意志或靈魂行動的本質中,儘管或許不能恰當地說它是一種看見或理解的意志,但在上帝裡面卻可以真實而恰當地這樣說,因為上帝以無限更完美的方式行動,以至於整個神聖本質流溢並存在於這個行動中,而子在聖靈裡面,儘管祂不是從聖靈而出,因為(事實上)理解在自然秩序上必須被視為先於意志、愛或行動,無論是在受造物中還是在創造者中。理解在聖靈裡面,以至於聖靈可以被說成是知道的,正如上帝的靈被真實而完美地說成是知道和查究萬事,甚至上帝深奧的事。
(三位都是位格,因為他們都擁有理解和意志。父裡面有理解和意志,因為子和聖靈在祂裡面並從祂而出。子裡面有理解和意志,因為祂是理解,並且聖靈在祂裡面並從祂而出。聖靈裡面有理解和意志,因為祂是神聖的意志,並且子在祂裡面。
位格藉由另一個位格在他們裡面而擁有理解或愛,這不應被視為奇怪和不合理的虛構,因為我們有聖經根據可以推斷,父擁有智慧和理解或理性,是藉由子在祂裡面;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子是上帝的智慧、理性和真理,因此上帝藉由祂自己的智慧在祂裡面而有智慧。理解和智慧在父裡面,因為子在祂裡面並從祂而出。理解在聖靈裡面,因為子在祂裡面,不是從祂而出,而是流溢在祂裡面。)
但我並不聲稱能完全解釋這些事情是如何發生的,我也意識到可能會提出一百個其他的反對意見,以及我無法解決的令人困惑的疑問和問題。我絕不聲稱能解釋三位一體,使其不再是奧秘。我認為,儘管我對它有所論述或構想,它仍然是所有神聖奧秘中最高深、最深奧的。我無意解釋三位一體。但聖經與理性可以引導我們對它說出比以往更多的事情,儘管其中仍有許多不可理解之處。
在我看來,我在此對三位一體所作的假設,與福音的體系極其相似,與整部新約的宗旨相符,並能極大地闡明福音教義,如果不是會極大地延長這篇論述,本可以詳細說明。
我現在只簡要指出,正統神學家們過去常說的許多關於三位一體的事情,藉此得到了闡明。由此我們看到父如何是神性的源頭,以及為何當聖經提及祂時,常常不加任何補充或區分地稱祂為上帝,這使得一些人認為只有祂才是真正且恰當的上帝。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為何在三位一體位格的經綸中,父應當承擔神性的尊嚴,父應當以其職責來維護和保持神性的權利,並且祂不僅是本質上的上帝,而且可以說,是藉由祂的經綸職責而為上帝。
由此闡明了聖靈從父和子而出之教義。由此我們看到,子如何可能由父所生,聖靈如何可能從父和子而出,而所有位格卻都是同等永恆的。由此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理解位格之間的平等,以及他們在三位一體的團契或家庭中,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
他們在榮耀上是平等的:除了他們共同的榮耀,即他們都是上帝之外,每一位在團契或家庭中都有其獨特的榮耀。他們不僅在實質上平等,父的榮耀在於祂可以說是完美和無限智慧的創造者。子的榮耀在於祂就是那完美的神聖智慧本身,其卓越之處正是產生作為其創造者或生發者的榮耀。父和子的榮耀在於他們是無限卓越的,或者說無限的卓越從他們而出;但聖靈的榮耀是平等的,因為祂就是那神聖的卓越和美麗本身。
父和子的榮耀在於他們是無限聖潔的,是聖潔的源頭,但聖靈的榮耀在於祂就是聖潔本身。父和子的榮耀在於他們是無限幸福的,是幸福的源頭和泉源,但聖靈的榮耀是平等的,因為祂就是無限的幸福和喜樂本身。
父的榮耀在於祂是神性的源頭,因為神聖的智慧以及卓越和幸福都從祂而出。子的榮耀是平等的,因為祂本身就是神聖的智慧,並且神聖的卓越和幸福都從祂而出,而聖靈的榮耀是平等的,因為祂是其他兩位位格的美麗和幸福。
藉此,我們也能完全理解每一位位格在救贖工作中的平等參與,以及蒙贖者對他們的平等關聯和依賴,以及應歸於他們每一位的平等榮耀和讚美。榮耀歸於父和子,因為他們如此深愛世人:歸於父,因為祂如此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歸於子,因為祂如此愛世人,甚至捨棄自己。
但同樣的榮耀也歸於聖靈,因為祂就是父和子對世人的愛。前兩位位格藉著彰顯他們愛與恩典的驚人偉大而榮耀自己多少,那奇妙的愛與恩典——即聖靈——就被榮耀多少。這顯示了父無限的尊嚴和卓越,因為子如此喜悅並珍視祂的尊榮和榮耀,以至於祂無限地謙卑自己,寧願如此,也不願人類的救恩損害那尊榮和榮耀。
作者: 喬納森·愛德華滋
轉換日期: 2026-05-18
這顯示了聖子的無限卓越與價值,因為父如此喜悅祂,以至於為了祂的緣故,祂樂意平息怒氣,並接納那些在祂手中無限虧欠的人進入恩寵。所成就的一切顯示了聖靈的卓越與價值何等偉大,聖靈正是父與子彼此之間的喜悅:這顯示了祂的無限。一件被喜悅之物的價值對任何人而言有多大,那人從中所得的喜悅與快樂本身的價值就有多大。
我們在此職分上對三位一體的每一位都同樣依賴。父指定並預備救贖主,祂自己接受代價並賜予所購買之物;子藉著獻上自己成為救贖主,祂就是代價;聖靈則藉著將自己賜予我們,直接將所購買之物傳達給我們,祂就是所購買之物。基督為人類所購買的一切總和就是聖靈:(加 3:13-14)「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叫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基督為我們所購買的,是我們與上帝相交,這就是祂的美善,其中一部分在於分享聖靈:正如我們所展示的,所有蒙救贖者的福樂都在於分享基督的豐盛,這豐盛在於分享那不限量賜給祂的聖靈:澆在教會元首上的油,流到祂身體的肢體和祂衣裳的邊緣(詩 133:2)。基督為我們購買了上帝的恩寵,使我們能享受祂的愛,而這愛就是聖靈。
基督為我們購買了真正的屬靈卓越、恩典和聖潔,其總和就是對上帝的愛,這無非是聖靈內住在心中。基督為我們購買了屬靈的喜樂與安慰,這是在分享上帝的喜樂與幸福中,而這喜樂與幸福就是聖靈,正如我們所展示的。聖靈是所有美善事物的總和。美善事物與聖靈在聖經中是同義詞:(太 7:11)「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要把聖靈賜給求祂的人嗎?」有限之人在這世上所有屬靈美善的總和,就是我們在約 4:10 中讀到的他們裡面活水的泉源,以及我們在約 7:38-39 中讀到的從他們裡面流出的活水江河,那裡告訴我們這指的是聖靈;而在另一個世界中所有幸福的總和,就是我們在啟 22:1 中讀到的從上帝和羔羊寶座流出的生命水河,這就是上帝喜悅的江河,就是聖靈,因此,福音邀請人來取生命水(啟 22:17)的總和。
聖靈是聖徒所購買的產業和基業,因為聖徒在這世上所擁有的一點聖靈,被稱為那所購買產業的憑據。(弗 1:14)這是我們將來要完全擁有的憑據。(林後 1:22,林後 5:5)聖靈是所有福音應許的偉大主題,因此被稱為應許的聖靈。(弗 1:13)這被稱為父的應許(路 24:49),以及其他地方類似的說法。(如果聖靈是福音中所有應許美善事物的總括,我們就能輕易看出使徒論證的力量(加 3: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所以,我們的美善是從上帝那裡購買的,是上帝購買的,而上帝本身也是所購買之物。
因此,我們所有的美善事物都源於上帝,藉著上帝,並在上帝裡面,正如我們在羅 11:36 中讀到的:「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或作在祂裡面,如林前 8:6 中 eis 的譯法)。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我們所有的美善都源於父上帝,都藉著子上帝,並且都在聖靈裡面,因為祂自己就是我們所有的美善。上帝自己就是祂子民的份和所購買的產業。因此,在救贖這件事上,上帝是阿拉法,也是俄梅加。
如果我們只假設一般人對聖靈的理解,那麼聖靈在救贖工作中的參與就不及父和子,這工作的榮耀也不等同於祂。僅僅是在所購買的福分被購買之後,將其應用於我們,或直接賜予我們,作為其他兩位格的輔助,與基督獻上自己為祭,付出無限的代價來購買它相比,這只是一件小事;與父上帝將祂無限寶貴的兒子賜下為我們作犧牲,並在祂購買之後將所有福分賜予我們相比,這也只是一件小事。
但根據此說法,存在著平等。成為上帝對世界的愛,與父和子因愛世界而做如此多的事是同樣的;而成為所購買之物,與成為代價是同樣的。代價與用那代價所買之物是相等的。這也與提供所購買之物是同樣的,因為屬於提供所購買之物的榮耀,源於祂所提供之物的價值,因此這是相同的榮耀,是平等的榮耀;事物本身的榮耀就是它的價值,那也是提供它之人的榮耀。
在受造物中,有兩個更為顯著和引人注目的三位一體形象。一個是在屬靈的創造中,即人的靈魂。其中有心智、悟性或觀念,以及聖經中所稱的心靈之靈,即性情、意志或情感。另一個是在可見的創造中,即太陽。父如同太陽的實質。(我所說的實質並非哲學意義上的,而是指太陽的內在構成。)子如同太陽盤面的光輝與榮耀,或它以其明亮榮耀的形態呈現在我們眼前。聖靈是太陽的活動,存在於太陽內部的內在熱量中,並且具有擴散性,照亮、溫暖、活化並安慰世界。聖靈作為上帝對自己的無限之愛和在自己裡面的幸福,如同太陽的內在熱量;但作為上帝藉以傳達自己的方式,它如同太陽活動的發散,或太陽發出的光線。
太陽的各種光線及其美麗的色彩,很好地代表了聖靈。它們很好地代表了上帝的愛和恩典,並在洪水後的彩虹中被用於此目的,我想在以西結(結 1:28;啟 4:3)所見寶座周圍的彩虹,以及約翰(啟 10:1)所見基督頭上的彩虹中也是如此,或上帝可愛的卓越以及聖靈各種美麗的恩典和美德。我們發現聖經中用太陽光線這些美麗的色彩來代表聖靈的恩典,例如(詩 68:13):「你們安臥在羊圈的時候,好像鴿子的翅膀用銀子包裹,其羽毛用黃金遮蓋。」即像鴿子羽毛反射出的各種美麗光線,這些色彩代表了天上的鴿子的恩典。
我想,這也同樣由胸牌上寶石反射出的各種美麗色彩所象徵,並且這些教會的屬靈裝飾,正是新耶路撒冷根基和城門的各種色彩(啟 21:1-27;賽 54:11 等)以及聖殿的石頭(代上 29:2)所代表的;我相信太陽光線的變化及其美麗的色彩,正是創造主為此目的所設計的,事實上,整個可見的創造,不過是存在的影子,都是由上帝如此創造和安排,以象徵和代表屬靈的事物,對此我能提出許多理由。(我並非僅僅將此作為一個假設提出,而是作為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充分且完全確定的神聖真理的一部分。)
我明白許多人會對我所說的提出何種異議,會立即發現何種困難:「這怎麼可能?那又怎麼可能!」
我絕非將此作為對這奧秘的任何解釋,它揭示並更新了這奧秘的神秘性和不可理解性,因為我明白,儘管我所說的減少了一些困難,但新的困難卻出現了,而且那些顯得神秘、奇妙和不可理解的事物數量也因此增加了。我只是將其作為上帝話語向我們的心靈展示關於這偉大奧秘的神聖真理的進一步彰顯。
我認為上帝的話語教導我們更多關於這奧秘的事物,是我們應當相信的,比一般人所相信的更多;它展示了許多關於這奧秘的事物,比人們所注意到的更加榮耀和奇妙;是的,它揭示或展示了比人們所注意到的更多奇妙的奧秘;這些被低估的奧秘是不可理解的事物,然而它們卻在上帝的話語中被展示出來,儘管它們增加了其中奧秘的數量。毫不奇怪,當我們被告知更多關於那無限超越我們理解的事物時,可見的奧秘數量就會增加。
當我們向一個孩子講述一點關於上帝的事時,他在上帝的本性、屬性以及祂的創造和護理工作方面所見的奧秘,不及在神學院裡被告知許多關於上帝之事的人的百分之一;然而他對上帝的了解更多,對神學事物的理解也更清晰,並且能夠更清楚地解釋一些對他來說曾經模糊不清的事物;我謙卑地認為,所觀察到的事物增加神性中可見奧秘的數量,其方式無非是藉著它們,我們認識到上帝告訴我們更多關於它的事,比以前普遍觀察到的更多。
在舊約時代,上帝的教會對三位一體的了解遠不及現在。但新約所啟示的,雖然更多地向我們揭示了上帝的本性,卻增加了可見奧秘的數量,使它們顯得異常奇妙和不可理解。同樣,教會被告知更多關於道成肉身、基督的滿足以及其他福音教義時,情況也是如此。
這不僅在神聖事物中如此,在自然事物中也是如此。一個人遠距離觀察植物、動物身體的各部分或任何其他自然作品,視線模糊不清,他可能會看到其中一些奇妙且超出他理解的事物;但當他靠近並仔細觀察時,他確實會了解更多,對它們有更清晰、更明確的認識,然而,在他看來,其中奇妙和神秘的事物數量比以前更多了,如果他用顯微鏡觀察,他所看到的奇蹟數量還會增加,但顯微鏡卻能讓他對它們有更真實的認識。
聖經從未說上帝愛聖靈,也未曾將任何表示愛的稱謂歸於祂,儘管許多稱謂歸於聖子,如上帝的選民、蒙愛的、上帝靈魂所喜悅的、祂所喜悅的等等。是的,這些稱謂似乎歸於聖子,彷彿祂是愛的唯一對象,彷彿沒有任何其他人能與聖子分享父的愛。為此,祂顯然被稱為上帝的獨生子,同時又加上「祂是蒙愛的」。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提到對聖靈的接納,或任何獎賞,或聖靈與其他任何位格之間的相互友誼,或任何命令去愛聖靈,或喜悅聖靈,或對聖靈有任何滿足,儘管對其他位格的這些命令如此頻繁。
我們必須將上帝的知識或理解視為首要的,即祂對一切可能事物的知識。那必須是這知識的愛,我們必須將其視為屬於神性本質的最初存在。然後是知識的反思行為,祂觀看自己並認識自己,從而認識自己的知識,於是聖子就產生了。在上帝裡面存在著知識的知識,觀念的觀念。這無非是觀念或知識的重複。
世界是特別為上帝的兒子而造的。因為上帝因愛自己而為自己創造世界;但上帝只在反思行為中愛自己。祂觀看自己,從而愛自己,所以祂為被觀看和反思的自己創造世界,那就是。與祂自己重複或在祂自己的觀念中產生的是同一回事,那就是祂的兒子。當上帝考慮為自己創造任何事物時,祂將自己呈現在自己面前,並將自己視為自己的目的,而這種觀看自己與反思自己或擁有自己的觀念是同一回事,為如此被觀看和理解的神性創造世界,就是為被產生的神性創造世界,那就是為上帝的兒子創造世界。
上帝的愛,當它向外流動時,完全由神聖的智慧決定和引導,因此只有神聖智慧所選擇的才是它的對象,所以世界的創造是為了滿足神聖的愛,因為它是由神聖智慧所運用的。但基督是神聖的智慧,所以世界的創造是為了滿足由基督所運用的神聖的愛,或者為了滿足基督心中的愛,或者為了為基督預備一位新娘。那些智慧為神聖的愛所選擇的受造物,作為基督所揀選的新娘,特別是那些智慧主要選定並作為其餘受造物目的的選民。